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2003年10月推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,目的是讓合資格人士通過投資不少於1000萬港元資金來港,藉而取得本港的居留權。客戶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項目,而無須建立或開辦任何業務。
服務範圍
國元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專業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團隊可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優質服務,其中包括:
● 全方位跟踪及協助客戶完成計劃申請;
● 專業經紀團隊為客戶開設個人證券交易現金賬戶;
● 提供獲許投資資產交易服務:
(1) 股票
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
(2) 債券
以港元為單位,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債券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、外匯基金、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、港鐵、香港機場管理局,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局部擁有的法團、機構或團體;或上文(1)項所指的公司
● 提供全權受託賬戶管理服務;及
● 代客戶於指定時間(每年及每筆交易)向入境處提供各項投資報告及認證文件。
香港投资移民流程:
計劃的資格準則
客戶必須符合以下準則,才可根據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申請來港:
● 申請人在提交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或以上
● 提交申請前的兩年,擁有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的淨資產;
● 提交申請書前的六個月內,或在申請獲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,把不少於港幣1000萬元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(存款證投資除外,這類投資必須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六個月內作出);
●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;以
●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,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。
適合申請計劃的人士
● 外國國民(阿富汗、阿爾巴尼亞、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);
● 澳門特別行政區(澳門特區)居民;
●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
●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文件的人士;及
● 台灣居民。
客戶如欲了解更多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」之詳情及最新資料可致電我司客戶服務熱線:86-400 888 1313或瀏覽入境事務署網頁: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t/services/visas/capital_investment_entrant_scheme.html。
附件: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.pdf